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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习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1-17 14:08:13       作者/来源: 未设置
 申办实习证流程
  
    一、申请: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七)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实习人员实习申请表》(见下载专区)原件两份;
  
    (二)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实习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六)大学毕业未参加工作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无业证明(还需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已参加工作的,除提交上述无业证明外,还需提供辞去原职的正式批文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人事关系存放证明、人才交流中心与当事人签署的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拟申请实习人员为离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离岗退养)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承诺书;
  
    (九)申请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十)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导律师执业年限证明和不具有以下规定情形的说明:
  
    1、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2、受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3、受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4、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十一)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见下载专区);
  
    (十二)指导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包括姓名、执业证号、最近一年年度考核的信息);
  
    (十三)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蓝底);
  
    拟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处出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或者法学研究单位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材料。
  
    三、要求:
  
    (一)所有材料需双面打印,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用A4纸复印;
  
    (二)以上材料请按先后顺序依次排列。
  
    承办部门:平顶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刘克成    0375-7058726  187689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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